日本新闻
2008.07.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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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深受年轻女性欢迎的“时尚型彩色隐形眼镜”的使用一事,经济产业省和厚生劳动省在2008年7月10日、通过药事法,巩固了规制方针。
目前,药事法规定:仅限在矫正视力时使用。以追赶时尚为目的的使用在规制对象之外,但是,在批量销售店等有作为杂货而被销售的现象。这导致了使用者患有眼病,甚至失明,这次的规制将彻底取缔这一现象。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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